gsbzw 发表于 2023-5-11 16:08:17

2023年度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2023年4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发布《关于公布浙江省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确认了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共3593家(不含宁波)。近日,各地市经信局分别公示了2023年度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预计将有约1442家企业入围。 一、概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二、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前提 (一)申请企业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有效期内(或当年已申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当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即,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请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中所申报类型企业的各项认定标准。 (四)已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三-1、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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