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bzw 发表于 2023-5-8 16:36:23

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审企业必须具备所有基本条件,并至少具备一条专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二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21年企业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不低于10%。   3.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总收入不低于50%。   4.企业研发投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实施专业化发展战略,主要产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配套,并成为主要供应商(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并且是市级以上政府重点扶持龙头企业。   2.精细化。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或者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或吉林省著名商标、长春市知名商标、吉林省名牌产品、长春市名牌产品等品牌称号。   4.新颖化。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奖项、市级以上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可列为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企业。   1.在申请认定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二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长春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新认定企业提交材料   (一)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近二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202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3%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以选择以下任意其一:1.年度审计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企业年底向税务机关报税的研发经费加计扣除表。4.其他能证明研发投入的材料。)   (五)能够佐证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如:市级以上政府重点扶持龙头企业文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市级及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证书,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长春知名商标、吉林省名牌产品、长春市名牌产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科技类奖项)证书等(各类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六)企业简介(附件3,纸质附于申报材料中,另提交电子版)。   (七)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信用承诺(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   (八)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标审核汇总表(附件6,只提供电子版即可)。   (九)其他佐证材料。   2022年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申报本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采取“直通车”的方式,只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表。   (二)企业简介。   (三)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认定(复审)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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